(马来西亚海内外传媒集团记者续炳义报道)眉山建政,始于南齐建武三年(496年),在犍为郡武阳县南境建齐通左郡,辖地包括今东坡区、青神、丹棱、洪雅和乐山市中区、夹江、峨眉山等地,郡治在今东坡区城北十公里的太和镇龙安村。南梁普通时期(520至527年),齐通左郡改称齐通郡,建齐通县郡,县治同在一城。
太清二年(548年),设置青州,辖齐通郡,州治齐通县城。
西魏废帝二年(553年),改青州为眉州,辖齐通、青城两郡,州治齐通县城。
北周明帝二年(558年),撤销齐通郡,新置安乐县,治所当今东坡镇,仍属眉州。建德元年(572年),眉州改青州。大成元年(579年),青州改嘉州。
隋开皇三年(583年),废郡存州。大业二年(606年),复改嘉州为眉州,州治迁通义县城(今东坡镇)。后撤州建眉山郡,郡治龙游,即今乐山市市中区。
唐武德元年(618年),眉山郡改为嘉州。次年,从嘉州分置眉州,辖通义、丹棱、洪雅、南安(今夹江)和青神5县,属剑南道,州治通义县城。天宝元年(742年),撤销眉州,改置通义郡。乾元元年(758年),撤销通义郡,恢复眉州,属剑南道西川。
宋太平兴国元年(976年),通义县改称眉山县隶属西川路眉州。州领眉山、彭山、丹棱、青神4县。
元至元十四年(1277年),眉州属嘉定路。二十年撤销眉山县,由州治理,同时丹棱县并入眉州。
明洪武九年(1376年),眉州降为眉县,归嘉定州管辖。次年,彭山、丹棱并入眉县,青神并入嘉州。十三年眉县复升为眉州,直隶属四川布政使司,眉山县仍由州治理,领3县:丹棱、彭山、青神。
民国二年(1913年),撤销眉州恢复眉山县,属上川南道。次年,改属建昌道。十七至十八年(1928至1929年),撤销道制。二十四年(1935年),置四川省第四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设眉山县城,辖眉山、彭山、丹棱、青神、夹江、洪雅、大邑、邛崃、蒲江和名山10县。
解放后,1950年1月,设眉山专区,专员公署设眉山县城,属川西行政公署,辖10县,同解放前的第四行政督察区辖县,以后大邑划出,新津划入。
1953年3月5日撤销眉山专区,眉山县划归乐山专区管辖。1959年,彭山、青神与眉山合为1县,称眉山县。
1962年11月,两县恢复县制。1968年,眉山县属乐山地区。1985年,属省辖乐山市(乐山地区改建)。
1997年8月,建眉山地区,眉山县改辖于眉山地区。
2000年12月,撤地建市,原眉山县改为东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