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首批10家新机构挂牌组建
其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等六部门为政府组成部门
本报讯(记者 李泽伟)本市机构改革有了新进展,根据本市机构改革方案新组建的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等10家新机构密集挂牌成立,以新机构名义开始工作,市级新组建机构本月底将基本调整到位。据北京青年报记者梳理,10家新机构中,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等六部门为政府组成部门。
北青报记者发现,本市机构改革呈现出三大特点,一是改革落地节奏较快。今年2月,中国共产党第19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随后多个新组建的机构密集挂牌成立。北京市的机构改革一直在紧锣密鼓地进行,9月7日,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第12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市机构改革方案(送审稿)》,同意按程序上报党中央。10月15日,党中央、国务院正式批准北京市机构改革方案,确定了本市深化机构改革“施工图”。10月19日,市委召开市级机构改革动员会,标志着本市机构改革进入实质性落实和推进阶段。不到一个月,11月8日,改革调整后的10家新机构挂牌成立,以新部门名义开展工作。
二是与上级机关职能基本对应。在此前的市级机构改革动员会上,市委书记蔡奇指出,要扎实做好“三定”工作。把工作重点放在“定职责”上。坚持总体上与中央和国家机关机构职能基本对应,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本市挂牌组建的新部门,比如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委员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农业农村局等,从机构名称到职能设置,都与上级机关国家部委实现了基本对应,将有力保障政策执行的上下贯通。
三是优化职能配置提高效率。据介绍,此次调整,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比如新组建的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加大对城市规划发展的统筹协调力度,提升首都超大城市治理能力;新组建市人才工作局,落实人才引领发展战略,为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加挂市大数据管理局牌子,充实大数据管理职责,发挥大数据在政府管理中的优势。这样的设置,有助于减少同一事项由多部门负责引发的推诿扯皮等问题,提高效率。
机构职能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加挂市大数据管理局牌子
本报讯(记者 任笑元)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昨日正式挂牌。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原经信委官网主页昨日已随之正式更新机构名称为“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经信局公告显示,根据《北京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11月8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正式挂牌。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无线电管理局的职责进行了整合,加挂市无线电管理局、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牌子。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及其管理的市无线电管理局不再保留。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信息化推进、网络安全协调等职责划入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市农业农村局
整合多部门农业管理职责
本报讯(记者 王斌)北京市农业农村局昨日揭牌。北青报记者了解到,市农业农村局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整合了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市农业局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农业投资项目、市财政局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的农田整治项目、市水务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管理职责,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农药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办公室)的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职责等。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与市农业农村局合署办公。
市商务局
原商委部分职能划出
本报讯(记者 李佳)根据北京市机构改革安排,11月8日上午,北京市商务局正式挂牌。北京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殷勇同志出席此次挂牌仪式并讲话。北京市商务局党组书记闫立刚同志主持挂牌仪式。
据介绍,将市商务委员会更名为市商务局,仍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加挂市政府口岸办公室牌子。划入来京投资企业及其高级管理人员认定职责;将有关反垄断等职责划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的监管职责划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市公务员局
划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职能
本报讯(记者 解丽)市公务员局昨天挂牌,公务员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将市人力社保局的公务员管理职责划入市委组织部,对外加挂市公务员局牌子。
北青报记者在查询了市人力社保局官网的职权信息一栏中发现,涉及公务员管理职责的包括职位管理处、考试录用处、考核奖惩处(绩效管理专项考评处)以及公务员工资福利处。其中职位管理处主要职责为拟订本市公务员职位分类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以及职务任免与升降、交流与回避的规定,并组织实施等;考试录用处主要职责为拟订本市公务员考试录用规定;组织本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等;考核奖惩处(绩效管理专项考评处)主要职责为拟订本市公务员考核、奖励、惩戒、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的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等规定,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等;公务员工资福利处主要职责:负责本市公务员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公务员的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公务员离休、退休政策。
市人才工作局
吸引外埠人才和留学人员来京创业
本报讯(记者 解丽)市人才工作局昨日挂牌,该局是将市委组织部的人才工作职责、市人力社保局的人才工作相关职责整合,组建市人才工作局,作为市委组织部管理的机关。
在市人力社保局官网的职权信息中,与人才有关的处室包括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处(大学生村官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以及流动调配处(积分落户工作处)等。经相关人士透露,流动调配处有可能会划归市人才工作局。
从其目前的主要职责看,是拟订吸引外埠人才、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工作政策以及优秀杰出人才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人才余缺调剂和特殊需要人才的选调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积分落户方面的法规、规章,研究拟订本市积分落户管理实施细则、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区开展积分落户有关工作;负责本市积分落户服务管理体系、信息系统建设,推进相关部门涉及积分落户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确定通过积分享受落户人员资格,协调解决积分落户工作的重大问题等。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整合组织编制规划职责
本报讯(记者 李天际)昨天上午,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揭牌。新成立的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将切实履行好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职责。
按照《北京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将原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市勘察设计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公室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的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加挂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市生态环境局
发改委规土委部分职责划入
本报讯(记者 王斌)昨日上午,新组建的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揭牌,走过近40年历程的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根据《北京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北京市将市环境保护局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市水务局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市农业局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南水北调工程项目区环境保护职责等进行整合,组建市生态环境局,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划入职业安全健康监管职能
本报讯(记者 张小妹)昨日,新组建的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挂牌成立。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机构改革方案,将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以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原市卫计委的官网域名已更新为“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但机构设置等信息还未发生变化。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统筹推进首都人民防空建设
本报讯(记者 雷嘉)根据《北京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北京市民防局更名为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仍作为市政府直属机构。新的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昨天举行了挂牌仪式。
北京市副市长杨斌在挂牌仪式上强调,首都人民防空工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化融合发展,不断提升服务城市和保障民生水平;要坚持以规划为引领,提升城市综合防护水平,统筹推进首都地区人民防空建设;要不断健全首都人民防空组织指挥体系,突出人防核心职能建设,为和谐宜居之都、北京“四个中心”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北京市民防局更名为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后,将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有效履行“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使命任务。
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守住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
本报讯(记者 程婕)今后,北京所有金融活动都将统一纳入监管。昨天,北青报记者登录原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官网,发现首页的机构名称已经变成:“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该网站发布消息称,11月8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正式成立,对外正式履行职责。
根据《北京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将市金融工作局职责,市商务委员会的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监管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作为市政府直属机构,加挂市金融工作局牌子,不再保留单设的市金融工作局。
2017年7月,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确定,在坚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权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统一规则、地方实施监管的总体要求,赋予地方政府相关金融监管职责,并强化属地风险处置责任。
据悉,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成立后,将强化地方金融监管职责,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继续履行金融服务发展职能,进一步夯实金融强监管、防风险、促发展工作。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按照要求,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依法依规实施监管。强化对辖区内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的监管,严格限定经营范围。
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将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切实加强金融监管,协同“一部两局”,统筹推进各区金融监管与发展,加强协同监管、底线监管、靠前监管、科技监管,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打好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