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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辖船山、安居“两区”和射洪、蓬溪、大英“三县”,以及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河东新区、高新区三个独立核算园区。幅员面积5325平方公里,总人口365.35万人。有乡村人口264.78万人;耕地面积231.66万亩,其中水田86.59万亩,旱地145.07万亩。
遂宁市坚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扎实做好“三农”工作,农业农村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被列入全国整市试点,农业产业发展融资风险保障金制度被 列入全省试点,成功创建国家科技农业示范园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国家食用菌标准化示范基地、国家出口生猪质量安全示范区、全国最大的绿色生猪生产基地、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区、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市。全省推进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工作现场会在我市成功召开、“遂宁经验”得到全省推广,乡村振兴工作实现良好开局。
开展学习调研,创新政策举措。 在启动乡村振兴工作之初,遂宁市组织党政代表团和四个调研小分队赴成都市、浙江省湖州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桂林市等地开展调研考察和蹲点学习,重点学习了农村产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基层治理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形成了《关于赴成都湖州嘉兴考察学习情况的报告》,在此基础上,出台《遂宁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试点工作方案》《关于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方案》《遂宁市乡村产业振兴试点专项工作方案》《遂宁市乡村振兴规划建设实施意见》《遂宁市乡村振兴规划建设试点工作方案》《遂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实施方案》《遂宁市美丽宜居试点村建设实施方案》《遂宁市激活农村建设用地资源助推乡村振兴的十条措施(试点)》等一系列指导全市乡村振兴及其试点工作的文件,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了遵循。
科学编制规划,强化目标引领。坚持规划先行、多规融合理念,有序制定乡村振兴各项规划,并强化规划执行落地。编织出台了《遂宁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遂宁市乡村振兴规划建设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乡村振兴规划管理机制。指导县(区)编制县域乡村振兴规划,落实县级党委、政府统筹推进乡村规划编制与实施主体责任,科学编制县域乡村振兴“1+6”规划,实现“一套蓝图、一套规划”。加强乡村风貌整体管控,引导农民参与规划编制,培养专业乡村规划队伍,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开展规划服务,探索建立“五师合一”技术团队开展乡村规划建设指导。
突出试点示范,探索振兴路径。在全市5个县(区)和高新区,总长173公里的现代农业园区一体化大环线周围,选取了10个行政村作为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试点村,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 全面启动“五位一体”试点建设,力争通过试点为全市乡村振兴探路把脉、引导航向。在推进试点村建设过程中,我们高规格建立试点工作推进机构,全市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试点工作指挥部,各县(区)均成立了由县(区)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乡村振兴(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构建起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和乡镇各司其职的乡村振兴试点工作领导体制,每个试点村都落实了由县(区)党委或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的工作推进机构,并抽调了精兵干将投入乡村振兴试点工作,其中射洪县、蓬溪县还成立了乡村振兴发展中心,新增设了机构,落实了编制和人员,强力推动乡村振兴落地落实。高水平编制了试点村乡村振兴规划,由各县(区)党委、政府牵头组织,统筹编制试点村土地利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新村建设、环境整治、公共服务等方面专项规划,选择重庆大学规划设计院、浙江安吉规划局团队等国内有较高水平的专业团队,负责编制10个试点村的乡村振兴规划方案。目前各试点村规划方案基本完成,正组织实施。高集聚整合试点建设项目资金,市财政拟安排财政资金5000万元用于试点村以奖代补,已到位1000万元。全市上下加大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力度,提早整合项目资金用于试点村建设发展。据初步统计,截至8月底,全市10个试点村已实施50万元以上重点建设项目100个,整合涉农资金3.31亿元,到位资金2.62亿元。
加强组织保障,提升工作实效。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市、县(区)、镇(乡)、村书记抓乡村振兴,实行市县共抓、县为主体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第一书记选派长效机制,坚持向全市所有贫困村、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选派第一书记制度,为乡村振兴提供组织保障。二是加强人才保障。出台了《关于实施乡村人才振兴计划聚智聚力决胜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遂委办发〔2018〕12号),启动为期三年的乡村人才振兴集中攻坚行动。加强“三农”工作干部队伍培养、配备、管理、使用。制定并实施培训计划,全面提升“三农”干部队伍能力和水平。把到农村一线工作锻炼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注重提拔使用实绩优秀的干部,形成人才向农村基层一线流动的用人导向。三是加强考核督导。出台《遂宁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评激励办法》,每年考核评定乡村振兴先进县(区)1个、先进乡镇3个、示范村20个,分别给予500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并在新增用地指标、涉农项目资金、干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4个方面给予优先安排。建立县乡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营造乡村振兴干事氛围。借助遂宁市百益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平台,建立乡村振兴专家决策咨询制度,组织智库加强理论研讨和实践应用,为遂宁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理论支撑。
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落实过程中,虽然遂宁市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发展所面临的形势依然非常严峻,农村基础设施依然薄弱,农民持续增收难度加大,生产要素流出挑战加剧,农业资源环境压力加大,农业保障体系不够完善等问题依旧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