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华文媒体联盟记者、海内外杂志社记者、海内外资讯社记者、马来西亚海内外传媒集团记者联合转载国际在线城建频道消息)为广泛宣传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新冠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防控相关工作,3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毕力夫就《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法治保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和指导意义、总体思路及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毕力夫
毕力夫指出,面对疫情,党中央、国务院迅速成立领导机构,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举国上下积极投身到疫情防控工作中,真正形成了全国性的联防联控,并取得了阶段性显著成效。
毕力夫表示,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印发《实施意见》有利于推动立法机关加强法律监督,推动司法机关既从快从严从实又公开公平公正司法,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单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秩序,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进一步推动各级部门用足用好法律法规规定,为后续疫情防控执法工作顺利开展、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毕力夫指出,执法为民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行政执法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为防止和避免过度执法和暴力执法等执法不规范问题的发生,《实施意见》对此进行了规定。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措施;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要注重维护和谐劳动关系,尽可能采取柔性执法方式,同时鼓励协商化解矛盾,严禁过度执法、粗暴执法。
就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加强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协调能力,《实施意见》作出相关规定,各级公安机关要密切关注并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相关药品、医护用品、医疗器械、食品以及生活必需品的质量监管和价格监管,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公安、自然资源管理、林业草原、农牧业、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执法协作机制,强化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执法工作,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网信监管部门要依法加强网络空间管理,对涉嫌造谣传谣的网络媒体和人员依法约谈、依法处置。
针对疫情后期复工复产、劳资问题、公共法律服务以及其他遗留法律问题,毕力夫强调依然需要依法防控、依法行政。要统筹好疫情防控措施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采取设卡、断路、阻断交通等行为,不得“一刀切”,简单地采取一律封闭管理、强制劝返等极端措施。同时,要依法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对符合复工复产要求的,不得限制和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在行政征用时,要遵循依法、必需、合理的原则,履行法定程序,并依法及时给予被征用人相应补偿;征用相关场地、设备、物资的,要登记造册、尽到保护义务,使用完毕后及时返还,造成损坏的,要依法给予赔偿。
毕力夫指出,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为加强化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主要围绕五个方面开展疫情期间普法宣传工作。在内蒙古自治区防控指挥部召开的第十场新闻发布会上,对“一法一条例”进行专业解读并回答了群众关心的问题,同时,针对老百姓应知应晓的法律知识,利用4K智能电视终端、内蒙古12348法网、内蒙古司法宣传中心等“六大平台”宣传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开展法治乌兰牧骑疫情防控专题解读访谈直播节目,组织18名律师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等权威专家对“一法一条例”进行解读,并制作推广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疫情微视频《小司说法》、动漫剧《小司来了》等,以案释法,生动活泼的宣传形式得到网民和群众的点赞;编发了涵盖60余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司法解释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法律法规汇编》,向内蒙古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进行赠送,此外网上点击量高达5200次;利用建成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4K智能机顶盒、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电话积极开展线上公共法律服务,自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开通以来,目前接到法律服务电话5517通,其中关于疫情方面的281通,群众满意度99.5%;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律师线上服务团,实现不接触、网上全天候不间断服务,为内蒙古自治区疫情防控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同时,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仲裁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建立网上服务机制,切实加强法治保障。
最后,毕力夫强调,作为全国率先出台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法治保障的实施意见》,既是对此前疫情防控工作的总结,更有利于疫情后续法律问题的解决。未来我们要根据老百姓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进一步推进立法和普法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法治宣传专门机构优势,针对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问题,及时有效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切实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治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内蒙古司法厅供图)
(资料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侨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