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四川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关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碳达峰碳中和联合行动方案》的通知。根据《方案》,川渝两地将:
实施成渝地区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工作。完善可再生能源标准,开展碳排放总量调查,研究制定生态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标准。鼓励开展绿色低碳产品认证。推进实施区域碳排放核算规范标准。
川渝将推动共建全国重要的清洁能源基地,创建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协同建设国家天然气(页岩气)千亿立方米级产能基地。并推动建立电力市场协同合作机制,推进川渝电网特高压交流目标网架建设。
支持成渝两地高校和科研院所在节能降碳、减污降碳、生态碳汇等领域,重点布局三峡生态环境、碳捕集与利用等技术创新中心和创新平台,建设天府永兴实验室、碳中和技术创新中心。
共同申报碳达峰、碳中和领域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推动成渝地区加强绿色能源、工业节能降碳、碳捕集利用与封存、低碳建筑、绿色智慧交通、废弃物综合利用、生态碳汇等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协作,联合打造行业碳达峰、碳中和典型应用场景,
共建绿色低碳市场要素平台。深入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改革,统筹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等环境权益类市场,共建西部环境资源交易中心。共同争取参与全国用能权交易平台建设。发挥川渝地区天然气资源优势,推动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建设全国性天然气中心市场。培育发展电力现货市场和川渝一体化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立区域林草碳汇市场交易体系。
共同探索推进川渝两地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共建机制。健全完善自愿减排交易机制,推进地方自愿减排工作。协同探索跨区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和转化模式,充分发挥生态固碳价值和生态经济价值。探索建立跨区域用电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机制。
争取区域共建重大项目能耗指标单列。共同研究谋划一批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可再生能源发电和输配电、零碳负碳技术研发和示范、市场要素平台建设等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共同争取国家绿色低碳相关政策资金支持和试点示范。
渝府办发〔2022〕22号
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碳达峰中和